教外国人学汉语——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区别 |
time:2015-01-29 09:36 Views: |
在教外国人学汉语的时候,语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,而语法通常又比较抽象,难讲。今天就跟各位对外汉语老师分享一些教老外学中文语法方面的内容。语法从使用对象、作用、目的角度看.可以分为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。我们以“被”字句为倒来说明二者的区别。 理论语法印通常所说的语言学语法,它是对语法系统与语法规律做出理论概括与说明,建立一个语法系统理论,着重研究语言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,着力于揭示语言结构的规律,注重对语言事实各方面的描写。《语法讲义》(朱德熙1982)是理论语法的标志性著作之一,它是这样讲解“被”字句的: “被”字的作用在于引出施事,“叫,让、给”也有同样的作用。例如: ①杯子赦他打破了。 ②杯子叫他打破了。 ③杯子让他打破了。 ④杯子给他打破了。 “被”和“给”后有时不带宾语,这往往是因为动作的施事不可知或者不必说出来, 例如: ⑤他被逮捕了。 ⑥衣服被淋湿了。 “叫、让”不带宾语的时候很少。 “被、叫、让”的宾语指动作的施事,动作的受事往往在句子的主语位置上 出现·有的时候动词后头另有受事宾语,主语不是直接的受事。例如; ⑦他被炮弹炸断了右腿。 ③他被人家抓住了把柄。 @新买的自行车就让他扎破了岳带。 这种句子的主语指某种遭遇的承扭者,可看成是一种广义的受事,值得注意的是这 类格式里动词的宾语跟主语之间往往有领属关系。 “被、叫、让”还可以跟“给”字配合起来使用。例如: ⑩杯子被他们给打破了。 ⑩杯子叫他们给打破了。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语法 ⑥杯子让他们给打破了。 甚至还可以说:杯子给他们给打破了。 此类格式里动词前面的“给”作用在于引出与事。 教学语法是根据语法教学的要求所制定的语法系统,它以教学服务为目的,以提高语言运用能力为目标,内容是规范的、简洁扼要的、系统的,着重研究语法形式的用法。《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大纲》(王还主编1995)是这样讲解“被”字句的: 有标志的被动句是由介词“被、叫、让”来表示的。在口语中多用“叫”或“让”,而在书面语中多用“被”。这些介词是用来引进施动者的。例如: ①我叫一块石头砸伤了脚。 ②他让老师好好地批评了一顿。 ③他们那个小组被大家选为模范小组。 ④咱们的报纸叫人给拿走了。 ⑤那个特务还没有被人发现。 “被”字句须注意的几点: A.“被”字句的主语是专指的。 B.动词多有后附成分说明结果,至少是个本身有结果意义的双音动词。 C施事者如不必指出或无法指出·以泛指的“人”表示。 D否定词要放在介词之前。 E没有什么意义的结构助词“给”可以用在动词前。 F“被”有时可以直接用在动词前,并不引进施事。其他介词不能。例如: @他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。 ⑦鄢一股土匪不久就被消灭了, 在书面语中有“为……所……”或“被……所……”这种格式表示被动。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:理论语法注重分析句子成分、结构或某种现象出现的原因,探索规律,相对来说比教学语法要更深一层次;而教学语法注重描述“被”字句的用法,还提到了运用的语体,而且教学语法会根据我们实际运用中会犯什么样的错误来指出运用“被”字句需要注意的问题,更像是应用指南。 总之,借用语言学家的表述,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关系就是:“语言学语法把语言作为一种规则的体系来研究,教学语法把语言作为一种运用的工具来学习。”(许国璋1988)“理论语法和描写语法是教学语法的基础,教学语法是对理论语法和描写语法研究成果的普及、推广和应用,同时也是对理论语法和描写语法的验证。”(张志公1991)在举例方面,理论语法所举例子内容单一,主要目的在于说明语法问题,不需要太多变化;而教学语法所举的例于比较丰富,也是为了从更多的角度展示该语法是如何运用的,可以看出教学语法对理论的应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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